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教育厅
二、承办单位:盐城市体育局
三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2025年8月13日-15日在盐城市举行。
四、参加单位:
(一)参赛单位:南京市、无锡市、徐州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、南通市、连云港市、淮安市、盐城市、扬州市、镇江市、泰州市、宿迁市。
(二)省围棋协会单位会员经申请批准获得组队参赛资格自费参加比赛。
五、竞赛组别和项目
(一)竞赛组别
甲组(15-18岁)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
乙组(13-14岁)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
丙组(10-12岁)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
丁组 (7-9岁)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
幼儿组(6岁以下)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
(二)竞赛项目
甲组:男子个人赛*、女子个人赛*
乙组:男子个人赛、女子个人赛
丙组:男子个人赛、女子个人赛
丁组:男子个人赛、女子个人赛
幼儿组:男子个人赛、女子个人赛
甲组为可评等级组别。标注*的小项可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有关规定,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。
六、参加办法及相关规定
(一)报名人数规定
1.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。
2.各单位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各组男、女运动员各1人,可享受在编人员待遇,每队不超过10人。幼儿组和超编人员一律自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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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参赛资格
1.具有围棋职业段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。
2.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,不得越组参赛。
3.在外省注册或登记的运动员不得参赛。
4.幼儿组要求1段(含)以上运动员方可参赛;其余各组要求3段(含)以上运动员方可参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,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男、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八人的组别以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,不足三人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。
(二)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评选办法另定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
(二)裁判组于赛前2天中午12:00前到赛区报到,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7:00前到赛区报到,所有参赛队大会统一安排食宿,请所有参赛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(三)报到时,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和保险证明,否则不予参赛。
十、裁判长、编排长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